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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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摘要:
行政处罚原则是什么经结合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并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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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原则:第一,处罚设定权法定。处罚设定权法定是指哪些法律规范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及其设定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二,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求形式是合法的,是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的范围内实施的,而且要求在内容上合法,符合立法目的。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原则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六)救济原则。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程序。
2、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就是指要平等的对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裁判的结果应当公正,不偏不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应注意平等对待双方,给与其同等的表达意见和辩论的机会。
3、法律分析:(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5、法律分析: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的原则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有哪些;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全省公安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过罚相当的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立案、受理或者其他需要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市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列出立案、受理或者其他需要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标准。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是指行政执法主体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行政执法裁量权的适用条件、情形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
由两名以上人员负责调查;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应当根据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复核意见、听证笔录等材料,依法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对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法理或事理对某些事件所做的酌量处理的行为的权力,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办法自由裁量权如何使用?
1、但是,不管对自由裁量权如何进行控制,都要掌握一个尺度,那就是:控而不死,用而不滥。调动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的积极因素,抑制它容易被滥用的消极因素,使行政权的行使符合我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2、结合城区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程序。
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省局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4、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
5、第八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由一个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的不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对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不得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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